被继承人临终委托继承人笔记口述遗愿,但无签名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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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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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有两个以上非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那么口头遗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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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不是自己亲笔书写,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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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不符合遗嘱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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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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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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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