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开了一个小店顾了一名工人六月份他用电锯把手心的筋断了,住院的费用都是我拿的,出院事隔三个月了他又来管我要钱,在这种情况下我应陪他钱吗,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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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属于雇佣关系 你们应该依据工人的过错担责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精神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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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当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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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承担雇主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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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其成立工伤,你还应承担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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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按工伤对待,对方可去劳动部门申请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等级的认定,之后要求各项赔偿。如需要可与我联系详谈,为您分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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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