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九月份开始工作的,到今年五月份公司才给签合同,不过没交保险,理由是没交上什么的,就这样之后 没交,只是每个人多给300元钱,我是六月底辞职,八月一号走人的,本来每月15号发工资,可是没法给我,联系老板说我没填交接表格,之前盘点的库存不对,我填好传真给他们,就这样为了盘点脱了一个多星期到现在还没给我,我可否到有关部门告他
-
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追索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支付拖欠的工资等,具体操作方案可以电话沟通。
-
你好:你可以起诉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回你的工资和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两倍工资差额,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或面谈帮你详细解答。
-
可以告他,如需我的帮助请致电。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