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在某小区买了一个单位,是二楼的。那幢房设计2楼有一块突
出来的车库顶,是露天的,而三楼以上的都没有突出来。我入住后发现
,突出来的部分存在安全隐患,容易被上面掉下来的脏物、重物和硬
物击中造成伤害。但住在我上面的三楼住户以我搭的雨棚在下雨时产
生躁音影响他正常生活为由让物业管理处阻止我搭棚。而对于高空抛
物伤人的情况,他们只能尽量宣传教育,而不会对高空抛物、楼上浇
花淌水造成的摔倒伤人事件负责。
但是今年5月份我楼上的两户人家在我睡房下的车库(朝南)进行了装
修,改成了厨房,由于没有煤气管道,他们就使用煤气罐。为此我每
天不敢开窗户通风,也不敢晾晒衣服,(想想每日我睡在两个煤气罐
上就失眠)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找他们协商,他们一家说没有
油烟,一家说你去找物业。(还说有熟人不怕)我们找到物业,物业
说管不了,让我们自己协商。请问我怎样才能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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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找心理咨询师开导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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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他们,要求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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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