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初在海淀法院申请了劳动争议的强制执行(案件标的26200元,2013年4月底海淀法院,让我申请将案件委托到杭州法院去执行,当时就按照法院的要求申请了异地委托执行,并提交了追加总公司的执行申请,以及总公司的各项财产线索,但直到8月12日法院还没有执行结果,和海淀法院执行法官联系,他说委托到杭州当地法院后,对方不搭理他,所以也就没有下文了。还直接告诉我这样的异地委托案件95%都不会有执行结果的,意思是让我基本放弃算了。
请问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要回我辛苦付出应该得到的工资呢?
现在杭州的总公司也要出售了,甚至可能被直接注销,我下步该怎么做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