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相亲认识,后很快订婚了,订婚前我们性格很合得来,后来我买房了,她没有出一分钱,但是她要求房产证上需落上她的名字,后来要结婚证才能落上,可她又不领结婚证了,后来对我越来越冷淡,后我实在受不了啦,就提出退婚,我们这里的风俗是男方家先提出来的就不退任何东西,我上次去她家谈判,她说退一万给我,还算她家有良心了,为此,我家里不搭理我,什么都说是我的错,订婚一共花费了六万,彩礼40600,衣服9000,三金10000.我说只要退回我的彩礼,可她家说不可能,我问了我同学家爸爸(在法院上班),可他爸爸让我找收据什么的,可是我一样收据都没有,请问我能打赢这场官司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