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房产过户的问题。我和丈夫共有两套房产:一套是他婚前全额现金购买的,房产证上也是他的名字;一套是我俩婚姻期间用公积金贷款买的,现在还在还贷,房产证上是我俩的名字(当然在银行抵押)。现在我俩准备协议离婚,他净身出户,房产全部归我,请问这样可以吗?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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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在离婚协议书约定清楚,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婚前房产属于赠与,应当缴纳一定的过户费用,婚后房产系变更,费用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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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扣除其相应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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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可以,如果是共同共有的除名不要钱,否则要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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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