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已经到期了,可公司方面一直不下达续签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有关文件,这是否合法?我如果向他提出赔赏,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相应赔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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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如果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是要赔偿你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不解除劳动合同,又没有续签,单位要支付你双倍工资补偿。
3、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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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不予续签,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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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就结束了,除非之前有约定,否则公司没有义务与你续签合同,也无需出具终止合同的文件,只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工作交接、档案及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即可。你还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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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他续签,如他拒绝,你可以每年拿一个月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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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