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人在一个幼儿园边上不足300米的地方开设了另一家幼儿园,我们的环境都比边上的幼儿园好很多倍,场地也是他们的好几倍,边上的幼儿园为此到教育局告我们,现在教育局说我们有以下错误:1、只是向教育局递了报告就马上开始筹设幼儿园不尊重他们。2、选址没达到要求离原来的幼儿园不足300米。3、生均户外面积也没有达到2平米,没有达到申办民办幼儿园的条件要求。4、我们也没有按正常的程序操作,现在我们投资了好多钱,教育局要求我们立刻停止,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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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就审批许可问题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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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和教育主管部门沟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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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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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