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结婚前,他家里答应买套房子给我们,订婚后后2011年选了一套140平方的房子,加20左右的储藏室,结婚前付了8万,随后的一年以内分期付完了,除了办证的钱大概33万多,在这期间,我除了有四万的现金,我老公也还有六七万块钱,其余的是结婚,还有生孩子请客他爸妈收的点钱还了,他爸妈也还了一部分,现在还有不到十三万的欠款,我老公答应这个房子归我跟儿子,所有,欠款归他,在还款期间每月支付我们两千的生活费,钱换完后,工资全额交给我,我们之间按照这个内容写个协议,去公正,会有效吗?他爸妈以后要说房子有他们一部分怎么办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