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物业武汉分公司在**已售房电梯里贴家俬销售广告,侵犯业主利益行为,业主们该怎么对待。7月份我曾与3.15消协联系,他们给了我监督相关部门电话,时候,广告被撕掉。8月6号从傍晚9点到夜间11.30之间连续6次跳闸,打物业电话无人接听,7号白天上班时我又打电话过去,说明如果这样频繁的拉闸,家用电器坏掉的话,我回找他们索赔。当天夜里再也没有跳闸现象发生。但7号傍晚回家,电梯里又贴上了广告遮住正面整面镜子。这些广告是**物业和一个家俬店联合制作的....我看过有关电梯广告的文章,也知道物业必须让我们业主知道广告收益分配是否用之业主们的环境治理,但他们对我们根本不放在眼里,继续他们的行为。我们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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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物业的广告收入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追问:你好!吴律师,我是否依旧打有关管理部门进行交涉呢?他们不理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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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