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像咨询个问题,我因为办工作被骗了,现在已经报警了,被骗金额总共70万 涉及10个办工作的人包括我办工作交钱交的是两个人的,现在的问题是给我办工作的收了我的钱(一开始交钱的时候他说的是她给直接办呢),已经把钱交给了第二方办事的人,第二个那个人人现在把钱也挥霍了,第二个人现在被刑警队刑拘了,第一个人从这70万里面收了好处费10万元。也退给了刑警队,那他现在够不够成刑事罪?在我们个人要钱期间第一方也是以各种理由骗我们,问题是现在我们钱也要不完,第一方也没能力偿还我们钱,我们要是向法院搞她的话他没能力偿还,她有房子法院会不会把房子给她做拍卖?如果实在不行的话我们可不可以告第一方诈骗?如果要钱的话我们是不是和第一方要钱?对了 刑警队追回的这10万元该怎么给我们这是十个人分钱十个人里面有两个人一个在没报警前给了1万5另一个给了她3万。那这10万元该怎么分给我们这是个人,如果是按损失比例分10万元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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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追赃情况和对方财产情况,一般平均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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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手里有什么证据,说明你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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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