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公交车驾驶员。今天末班车时,在车上有一乘客打瞌睡,在车右转时向左摔倒,摔到通道中间,磕碰到合金棱角上,造成头部T型伤,头皮撕裂,可见颅骨。我老公积极救治,把他尽快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医治,该乘客意识清醒,无呕吐,目前查出结果是外伤,后续待观察。但是该乘客一直说是司机急刹车造成。目前,有两个目击证人,都说行车平稳。但处理此事的交警却说在车内受伤应是驾驶员付全部责任。我有个疑问,就算是急刹车也是向前也不会向左,怎么可能是急刹车呢?现在该乘客要求我们全额赔付,这个算我们的全部责任吗?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解决?(另,公交车的设备不是很完善,比如座位旁没安装扶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