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在协信开了家服装店,2011年 后来生意做不走,我有个朋友就入了一万五千元的干股进来,我们合同上写的是按比例分配,一季度分一次红,耍后来生意有了好转,第一个季度分了40四千给她, 后来生意又不好了,眼看门面的合同要到期了,还有很多的货只能面临亏本, 转饿了门面我就给了她本钱的一万,因为点确实做亏了,没有多的钱给她但合同上也写了这条,合同终止后, 合伙人出资认为个人所有,届时予返还,合伙人因为应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她一直就还想要还入股进来剩下的五千, 我也不服, 本来店就做亏了,应该共负盈亏不是吗?她就像起诉我,欠他的钱不还。 如果我和她这场官司,我赢的几率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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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肯定赢。
追问:窦律师 您好。我真的会赢吗?门面转了还她一万的时候, 我答应了她要把剩下的五千给她,但我们之前的分红,包括还给她的一万得本钱都没有收据字条,除了一张合同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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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