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离婚,户口一方在北京一方在四川因无法在户口上更改信息,婚姻登记处要我们去法院离婚,请问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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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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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带上身份证、结婚证,被告户籍或居住证明、起诉状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立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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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方当被告就可以在京立案,带着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到被告方所在区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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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要写起诉书,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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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要写起诉书,需要律师帮助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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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户口事宜建议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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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