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年7月份起诉的一起医疗纠纷案件,进行司法鉴定,因医生方司法内部及法院有实力,只是判负轻微责任,门诊医生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生超范围违法执业、错误用药、并误诊漏诊,应用禁用药(尼美舒利12岁儿童禁用),、治疗方法不正确、同时用5种退烧药及7种药物,用后幼儿脱水休克转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对患者不重视,耽误了宝贵的治疗时机,失去了孩子宝贵的生命,儿子离开人世时都没有眼闭,医生负轻微责任,我很不服,应该如何讨回公道呢?谁能回答和帮到我啊!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