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很复杂,2年前 我托一个合作的老板借钱个我的一个朋友,并且我写了借条,说好是1个月过后还,但是老板是通过信用卡套现消费方式给的我朋友,害的我失去了某些权益,弄得我去要朋友的钱也没凭证,后来我曾多次和老板提起此事,他就说用我和合作的钱抵消,我和老板之间并无签订劳动协议,后来项目他不做了,转给别人,钱也都拿走了,突然就和我说一句以后事就由别人接手了,到现在这项目都是我在维护,可一年前老板却像我讨要借的钱说要告我,我也说没办法啊,项目的钱你都拿走了,钱你又用这种手段借给了别人,我才是受害者啊。近一年过去了,虽然他没再讨要,但我很害怕是否被起诉了,害怕时间长了他又来向我要钱,而劳动关系我们两早已终结,借条又在他手上。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请问自己是否被起诉能知道吗?还有借条他最后讨要是1年前 应该还在诉讼时效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