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是我爷爷,现在户口上只有我爷爷和我还有我家孩子,爷爷一直和我住,现在没有能力承租房屋,房费也都是我交的,想变更是我承租,房管所说必须爷爷的其他子女同意才能办理,只有爷爷同意不可以这种说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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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所说法不合理。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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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是错误的。应为享有承租权的人必须有居住三年以上,户籍在承租房屋内等。因此,您可以起诉房管所,要求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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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与政策有关,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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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在是这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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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应为享有承租权的人必须有居住三年以上,户籍在承租房屋内等。因此,您可以起诉房管所,要求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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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