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80年开荒20多亩地,一直没有争议,如今政府有偿征收,生产队要求平分的做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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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征收补偿款分为三分部:一是土地补偿费;二是安置费;三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你家开荒,但并不当然就获得该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使用权,开荒地的所有权仍属你们生产队所有,因此开荒地被征用时,开荒者享有的是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你们生产队,然后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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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建议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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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开荒,但并不当然就获得该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使用权,开荒地的所有权仍属你们生产队所有,因此开荒地被征用时,开荒者享有的是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你们生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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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