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我在签三年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上写的月基本工资是1470,但是口头说是2000多,这种口头承诺有保障吗? 2.乙方合同期限未满,如果辞职,须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即可转为兼职,相应的工作移交给全职老师。为了维护学期学院的利益.学期的完整性,不可在学期中辞职。乙方若突然辞职或不告而别,合同即行终止,并扣发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赔偿,由此引起的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反之,如因教师不合格,甲方解聘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试用期除外)告之乙方,否则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但是口头又说了提前一个月说就不会扣工资,这有保障吗? 3.乙方在学校如发生意外事故和因病就医费用支出及病故,其责任纠纷和费用支出均有乙方自己处理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如因公遭到伤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医疗费用。这个前后矛盾吗,合法吗? 4.年终休假一天补偿10块钱,节假日加班一天50块合理吗?一天超过十个小时工作,但没加班费合理吗? 5.如果改签一年合同,基本工资由最低基本工资1470变到1000。这种基本工资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13-08-04 21:23:1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1、无保证。2、违法约定。3、违法。4、违法。5、违法
    追问:1.聘用条件中写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思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吃苦耐劳,年龄在20-60周岁,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经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的公民。我们是在一个私有培训学校工作的美术培训老师,但也接受并教育小学级别的文化课,有大专学历,但是没有教师资格证,请问我们这样在工作合法吗?同时我们又签署了上面那些不平等的合同这样还具有法律效益吗?是我们要承担法律责任还是他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没在合同上写明工作时间和社会保障福利,也没具体写明具体薪资的加薪方式。经打听,目前在那工作一年多并且上写明试用期满后交保险的老员工都没有享有社会保险。这样是不是对我们的权利受到了损害,这样合法吗?
    3.三年工作合同有三个月的实习期,现在已经工作一个多月,如果改签一年的合同(一个月实习期),实习期还是要另外算的吗?
  • 具体可以在合同中进行例外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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