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是应该处理房产抵押还是找担保人?如果房产价值不够,其他部分是不是需要担保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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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关系是否成立关键是看有否办理抵押登记。如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而又有担保人的话,可以在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内找担保人承担责任(当然要分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最好面谈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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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借款人用自己房产作为抵押的话,一般是先处理房产,房产价值不够的情况下才会找借款人以及担保人偿还剩余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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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是属于哪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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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房屋是否作了抵押登记。如果作了抵押登记,债权人是可以要求以房屋抵押的部分进行清偿的。在债务人和抵押的房屋都未足额清偿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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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