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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住的地方位于**交界处,政府准备在此开发地质公园等工程项目,听说是国家级的工程。我们位于工程范围内,房子都是有房产证和国土使用证的房子。现在我们当地政府说,要对我们实行棚户区改造。这种情况下,不是应该例行房屋征收吗?为何变成了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房屋征收有何区别?法律依据何在?

征地拆迁
2013-07-27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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