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要咨询,我公公今年84了,和一个46岁的结婚了,以结婚22年左右,因没有小孩,俩人都是供电局职工,分了一单居,我公公在王府井有一间平方,前几年占了,给了芍药居一套房110多米,占房钱不够,他们有添钱了,买下的,现在我公公老了,她一直也不管,老俭破烂,屋子很脏,乱,我门家想问问您,如果我门管,房子我门可以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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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要确定房产的性质:(1)房子如果属于你公公的个人财产,你公公有权处分。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处理遗产;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你继母和你丈夫享有同等的继承权;(2)如果房子属于共同财产,那么需要先刨除属于你继母的那部分,剩下的才能作为你公公的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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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即使不给房子你们也应该管。看房子是谁名下?共有吧?如果有遗嘱以后就按照遗嘱处分,如果没遗嘱,子女和配偶都有平等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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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房屋属于公公和老伴儿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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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产权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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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您的描述,您是可以得到房子的。详谈可以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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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公公去世,可以得到盖房子的四分之一,当然你公公没有其他子女的前提下,如果你能证明老太不管,可以不分或者少分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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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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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让老人立遗嘱,约定财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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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