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期间发生意外,公司派人送我去医院医治,医疗费花了大概12000左右,都是公司出的钱,工伤保险金4000多块钱,已经打到我的卡里,但是公司说这四千多块钱应该给公司的,而且在我养病期间工资是基本工资1310块,不知道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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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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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行赔偿事宜。工资从合同之约定,无约定从实际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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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有绩效工资的,有基本工资的,那么工资按照基本工资是没什么问题的,另报来的钱并非给公司,而是给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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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