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带着我妈骑电动车,在回家途中因逆行被从路边单位大门出来的一辆丰田轿车在非机动车道上撞倒,我父亲被电动车压住,我母亲被抛了出去,她扶起我母亲后,想私了被我们拒绝,在老人的一再要求下报警,警察也建议私了,我们没有同意,警察开了检查单子让我们到指定医院就医,车主以送事故车为名拖延送两位老人就医的时间,我怕耽误老人的病情,把老两口送到医院,在医院抢救室呆了三天,经过检查治疗后,我母亲还存在头疼、头晕现象,我父亲左脚大拇指基部骨折,已打石膏。在此期间,车主一面未露,和她联系便是诸多托辞,期间她还委托别人给我打电话说去医院也没什么意义,让我们安心看病,回头再一起结算。我曾通过交警商议让她替我垫付一部分费用,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