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达县福善镇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此房两人合资修建,为一男一女,男方委托女方在售房,我是从女方那里签的合同)。合同是六月底交房,但六月底没有交房,我联系过那女的,她说七月底交房,但后来就一直联系不上。就在此时,那男的说有几户人的那房子他已卖过,即存在一房多卖(我买的房子也在其中),但我没有见到他所谓的卖房合同。现在房子也没有完工。人也联系不上,打那女的电话一直关机。请问一下,如果走法律途径的话,他们存在什么罪?多久能够追回房款及赔偿款?盼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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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起诉,一般来说简易程序需要3个月
追问:现在那个女的售房员没有找到是否可以报案,靠她诈骗,有关民事与刑事有哪些可以追究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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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法院起诉,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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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