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家是农村的 有农田三块 分三等 十多年前分地时 地数不够村上在三等地一口人补一亩半地 当时我二大爷在三等地也补一亩半 和我家地挨着 那时他觉得地少又都是碱土地不好就和我父亲口头协商 用三等地一亩半换一等地 说给他几条垄都行 这样就可以把地换到他家地跟前啦也好伺候 最后我父亲同意 以一等地两条换他三等地六条垄 达成协议 而十多年以后 因国家占地 以一墒地三十三万五买断 我家三等地 全被占用 现在我二大爷又想要回他当初和我家换的那块地 甚至是强要 也就是三等地六条垄 我觉得这事不合理 想咨询律师
-
这是合法的
追问:您好 钟律师 我还有不明白的地方 当时这块地是我奶的口粮田 当时哥四个协商老太太重病想去谁家 谁家赡养老人 就把这块地也就是那六条垄归谁家所有 那时他就因为地块土质不好又不方便己种 也就是说 我奶重病后归他的 一个月后我奶去世 哥几个也平坦所有赡养费用等 我想问一下 这块地他有权利卖吗?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