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被缉毒组抓,柳*身上搜到20克冰毒,两个人被抓,有吸毒工具,柳*被警察盯了很久,我怀疑这次是警察跟那个平*合伙抓他的,那个平*来找柳*不到10分钟,警察就来了,两个人被抓走,这算不算引诱别人犯罪?如果不承认贩毒,要怎么办?抓了没多久了解到柳*跟一单大案子有关,那前如个人小刚前几天被抓,听说搜到1000克,但是柳*在这1000克中没有碰过,但是之果有过交易被线人说出来了这算什么?缉毒组盯上柳*很久了,柳*胃穿孔出院没多久,如果有事,能不能按这个减轻罪形?会判多久?请律师有会不会减轻,在朋友那里了解到现在是龙川百日行动,柳*是河源警察特地上来抓的,柳*去年好像也是因为贩卖毒品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被通缉的,这次应该牵扯到几件事,现在人进了看守所,怎么才能认定是贩毒还是非法持有毒品罪,还是自己吸而贩毒,如果要判要多久时间?会判出来?多久?要怎么办才能减轻罪刑?或者怎么可以赎得出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