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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2011年带车打工到别人厂里,2012年12月份又在那个厂里以他的名字办了执照,但是他是1分钱都没出,只是那个厂长太老了就借他的名字办了执照,结果他背到所有人把执照和我的两套房产证偷去借钱,两套房子是我和他结婚前我自己全款买的,买房子的时候我还不认识他,他也没和他前妻离婚,他借钱时在借款合同中称借款来发工人工资,结果他借了10万元是拿去吸毒,我们离婚了,现在他人跑了,别人把我告上了法庭,法院动结了我的一套房子,我已经在禁毒支队开了证明,他吸毒在2003年被处罚过,还有他姐姐也开了证明,证明他到处借钱都是她在帮他还,这样法院会对他做缺席宣判,会不会判定我没有责任,还会不会解除对我房子的扣压吗?

其它综合
2013-07-22 10:12: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