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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4年11月和西安金地美容有限公司签订一份连锁加盟合约书,交纳2万元产品周转金,5千元加盟费,5千元合同保证金,共3万元。在兴平开一家金地美容连锁店,至今亏损,公司并没有按照合同承诺派店长驻店,也没有做有效的促销,更没有任何策划。所以,我想要求终止合同,要回5千元加盟金和5千元合同保证金,并要求赔偿。请问,我的要求合理吗?该怎么做才好??谢谢

经济相关
2005-07-08 04: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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