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三年了有了孩子,但是到现在也没有领证,现在又买房子钱是我妈出的写他名字。这算婚后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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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同居关系,房产属于对方的,您母亲的出资可以主张对方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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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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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证的婚姻法律不承认,不受法律保护。建议对房子进行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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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不受法律保护,不算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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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