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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上学比较晚,到了18岁还在上高中,我还要继续支付抚养费吗?

婚姻家庭
2008-04-02 21:58:46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我与她是经人介绍,在谈了不到一年后结婚,在结婚前我曾提出分手,可是由于我们发生了一次关系,她就逼我,如果不和她结婚,我就得死,等等威胁.(她家用济南的).结婚后我们几乎天天打架,开始是吵,后来就动手(两方都动).我有好多次要和她离婚,可是由于她怀了孕,受法律保护,我也没有办法,以为她生了孩子后会好的,可是没想到,生了孩子后,她也不管孩子,家里的一切事情都不做.孩子现在五个多月了,她有时还虐待孩子.不尽母亲的责任,不尽妻子的责任,不尽一个家庭成员的责任.天天找事.总说要死要死的话,还说要不把孩子卖了,要不把孩子从楼上摔下去,这么小的孩子在睡觉时,她就大吵大闹,有时还打孩子.孩子吓的睡不着,还老是哭.可以说孩子是我一手养分这么大的.孩子生病住院,她拿的钱都让我还她,我给她交电话费,她要是交一次水电费,就逼着我还她.

    我想离婚,可是按法律规定,这么小的孩子不会判给男方,我唯一担心的是孩子跟着她受虐待.我怎么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婚前的财产,是在结婚后几年就会变为共同财产吗?在孩子一周岁前真的没有办法通过法院判决吗?有什么办法,请律师支招.谢谢.
    想证明她神经不正常?怎么取证?谢谢.
  • 一般情况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建议你可以对女方提起特别程序,要求确认女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院对女方进行精神状况鉴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要给的!
  • 为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你可以向法院提出孩子由你抚养的要求,法院会考虑的
  • 要给。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
  • 年满十八岁,可以抚养至高中毕业。
  • 应该支付
  • 一般来说,两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但如果像你这种情况,在女方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的情况下,法律并未规定男方不能抚养。

    婚前财产,如无约定,不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精神是否正常,须由法医鉴定。


    成都王良久律师 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028)88894535 87736007
  • 你好: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离婚。要求自己抚养小孩,法院可以适当予以考虑。
  • 要给。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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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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