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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满50岁,在工厂工作9年了,公司要迟退,厂方以同我签了无限期合同,该如何补偿?

劳动纠纷
2013-07-04 10:36: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上述的“经济补偿标准”,指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所谓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不用赔偿。
    但如果公司未缴社保导致你不能领取养老金的,可以要求赔偿。
  • 那你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 如果不能领取退休工资,可依法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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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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