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份的时候发生过一次车祸,车祸原因是:当时我是跟在在我前面的一辆下车后,然后前面这辆下车撞到前面行驶的一部摩托车后逃走,因为我跟在他车尾,我看到前面的车撞到人了,当时情形我也很紧张,然后自然反应把方向盘往路边打,当时我没撞到人,我撞到停在路边的摩托三轮车屁股跟水泥电线杆,因为自己美撞到人,所以也没什么好怕的,车撞到以后我就没开了,把车停在现场,打算做保险,那时我手机没电,所以我那时事故发生以后人离开现场,大约20分钟左右我又回到现场,到了现场就看到长乐市交警中队的车到了,我看到中队的警官我就跑过去跟他讲停在现场的那部车是我开的,人是一辆开在我前面的小车撞的,他跑了,路人很多页都有看到那部车撞的,连伤车自己都说是那辆车撞的,可是中队的人还要把我拘留了20多个小时,拘留也就算了,就连驾驶证到现在还没拿回来,我感觉这样让我无法接受,太不讲道理了,而且拘留的时候还叫我把伤者医药费先出了,不出就关着吧。这跟出不出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人不是我撞的,我要出的话那就等于是我撞的人,所以我就没听他们的,不过当时我朋友去看他们的时候有给他们1000元,这一千元只是我的一点心意,不是拿来帮他们先出医药费的钱,我咨询的目的就是想拿回我的驾照就可以了,驾照要一直拿不回来,我真的每天都想不通他们的做法,所以也麻烦老师您帮忙给建议了,先说声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