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5月6号到这家公司上班,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现在使用期刚满两个月,上级领导总是对工作指手画脚,鸡蛋里挑骨头针对我。然后以工作不满意这个为借口,三番两次找我谈话,要求调薪。但都被我拒绝。后绪公司人事经理也找我谈话,给我两个选择:1 留下继续工作,但是工资要打7折 2 要求我自己写离职报告。 我未同意 。 而后,上级领导找我谈话说薪资在原来的工资的基础上扣500元问我是否愿意做,我同意。第二天公司另外的人事继续找我谈话说薪资要求打8折问我是否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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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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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自己不要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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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