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上个月在武汉**特卖2做事。在开始前我问了当时武汉龙阳的
负责人,如有丢失的衣服赔偿如何算。她说是全店一起承担,不会让我一人赔偿。可是你们最后呢我不管有没有完成你们定的 目标你们怎能出尔反尔,打电话去问汉阳的总店又去问财务小霞,通通推卸责任说当时的白彦景负责人说的是不能代表公司的,又说我只要上班也不向上说总店就私自给我多算两天加班在把考核算高些,这事就算过去了。在这里我要的不是什么没用的补偿,我也明确的说:要的是公司向我道歉一个说话,一个解决事情的态度。这件事却用发短信的形式来说,在问她当时的负责人不代表公司时谁能代表我找谁去在也无音信。在这种情况下泥人也有火也很失望怎么是这样一个公司-。。。还说在2013年让大家保持 说到做到 失望在失望让人自觉的太没信用了。。公司好像说要上市本是喜事,可也该管管了 武汉**百货二楼**女装----------------我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