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7日我驾驶车辆进入校园,进门的时候学校询问了我,来做什么,我说在学校后面家属区住的了,看门的就让我进去了,当时正好上课时间,我没看清楚就从侧面跑过来个学生我紧急刹车但是还是把他撞倒在地,我立刻把该学生送到医院,经过一系列检查,结果显示都没问题,唯一检查怀疑屁股有点骨裂,但是不能确定,医生说这种情况也没办法只能自己长好,我当时付清了一切检查费用,但是家长要求住院观察一天,我也答应了,学校出面调解这事,对方先要两万,我就先给了对方两万,让住院开销,第二天我去医院看了该学生,据该学生家长说,晚上头晕了,要输液,我也没当回事就走了,今天上午我又过去了,该学生家长说因为坐起来有点痛,不能坐立,也不能出院,没办法参加6月20号的中考了,要求承担不能参加考试的费用,最少几十万吧,具体现在钱的事还不清楚,因为肯定得考试以后了,现在我的车被交警队扣留,对方也不去解决此事,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明显的讹人了,用不用给他钱,要是他真的因为这没参加考试的话,我是不是要付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