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辆新车交车时发现车的表面有一个小坑,虽然没有掉漆,但是花了快50万买的车看到是这样难免不舒服,营销商说给我维修,再在有问题的地方上一层油漆,后来他看我们很生气就说赔偿我们2000元,但是做为消费者我首先不愿意新车就拿去维修,而且虽然是小问题但是我也认为2000元少了。所以我要求重换一辆,不要他的赔偿,可是他们却说,让我们自己去提车(提车在长沙,而我在怀化订的。)我当然也不愿意,如果是这样,当初我就可以去长沙直接买,何必在这买。于是,我又要求退款(交了5万元订金)他们却拿出合同提出合同上写明允许有2000元以内的划痕。可以这出现的问题不在于油漆,在于那个坑,假如他要把那个坑弄上来而不是用油漆填补,那么2000块钱怎么可能维修好。于是我们双方一直僵持着。这时我应该怎么办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