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朋友担保了35万的民间高利贷,高利贷利息为每月6000元,现在朋友携款潜逃。朋友在其他地方还借款了,但我没有担保。朋友是以一台价值300万的工程车当抵押,但该车尚在供车阶段,还差40几万才供完,现债主找不到他,现在要我还,我当时给他担保时没有想到他会跑,直接就在担保人一栏签字,现在款是我还吗?如何保障担保人的权益?具体担保方式没有细看。他的车能变卖现款还高利贷吗?尚不清楚他的车有无做其他的抵押。或者能变卖他的其他财产吗?他的家人能替代他还钱吗?我如何才能免责或者减轻损失?望能得到指点,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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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有物的担保和保证人的话,是要先以物的担保作为偿还债务的基础,不足部分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你作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还要看保证期间的约定及保证债权范围的内容。具体可向曹律师咨询,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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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先行起诉,先由你朋友财产偿还,不足部分再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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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反担保诉讼,要求你朋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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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我可以帮你,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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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起诉要求查封相应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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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