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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无行为能力人月入万元二哥法定监护人掌控二哥资金只作给二哥月火食500元是否属侵占资金

其它综合
2013-06-13 11:08:1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变更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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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变更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 您好!二哥作为监护人,可以管理大哥的财物,其对财物的处分前提是为了大哥的利益。按照您的描述,二哥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其他亲属可以起诉要求变更监护。
  • 具体的说明情况的
  • 亲属可以要求变更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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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