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母亲给我了一套房(全款付清),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请问我和老公离婚后,要和老公平分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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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赠与合同,并公证,房产属于您个人所有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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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部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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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是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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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可以约定,您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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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母亲主张赠与你一人的,可以不用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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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如是给你的现金购房则有可能平均分配。若是赠与你个人的则不需要平分房产,情况不同处理方式不同,如需详细咨询请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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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妻子一方的财产,就属于您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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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需要,是您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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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有需要建议您来电进行详细咨询,以便给您提供更为针对性的意见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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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您个人的名字,属于对于您个人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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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父母买房登记在你个人名下的话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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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无权分割,此房属于你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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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属于你个人的财产,可以参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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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