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离婚,婚前由我父母购买汽车一部,当时写的是男方名字,婚后我父母又出款购买家电,请问离婚后,车和家电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来分配?另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名字是他们一家三口的,婚后由男方还贷,我如何主张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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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的若有出资,可以让你父母主张对男方的个人债权或者主张嫁妆。2.家电若有出资证据,可以主张是嫁妆,是对你的个人赠与。3可以主张部分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吧。
追问:1.买车时是刷的我的银行卡,这笔钱是我爸从自己卡上转账给我的,这个银行里有记录,我有打下来了。主要是当时写的是男方的名字,不知道这个有没有影响。如果认定是嫁妆,车子是不是属于我个人?2.买家电是付的现金,拿不出证据是我爸买的,电器的发票分别是以我们夫妻俩名字开票的,应该算是共同财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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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车和家电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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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车和加点可以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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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家电、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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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婚前的汽车属于您的嫁妆,属于您的个人财产;2、婚后购买的家电是你父母对你们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3、还贷部分可以向银行方面查询,至于房屋增值部分,需要鉴定以后才能判断。如需帮助,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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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和家电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婚后房屋的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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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