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3月20日到期,公司4月份给我合同让我续签,但知道现在6月5日也没给我合同,这样公司是否违法?两外公司当时承诺免费体检及旅游还有生日蛋糕之类的福利,如今都没有了,公司是否属于欺骗,如果我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否应给与我经济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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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的咨询3月20日到期之后,你们的劳动合同就已经到期,公司应当和你续签,现在的情况公司未和你签订合同那么应当赔偿你双倍工资补偿金,具体可以联系律师详细咨询,专业代理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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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公司原因导致你方不能续签合同的话,可以主张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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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公司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支付你双倍工资。合同上有没有规定这个福利?你主动解除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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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违法,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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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