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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车被撞,定损9万多。有一个零件保险公司说不换要修,可是4S店说最好是换。对方不肯承担这个费用,大概4000多。他说他只认保险公司定损的部分。现在车子修理了1个月了,对方一分钱没有支付。而且肇事者是替班司机,现在态度非常恶劣。我想请问,如果对方不承担这4000元,我可否起诉要求赔偿?我该起诉的是不是司机、车主、出租车公司、还有保险公司?我怎么才能让出租车停运?

交通事故
2013-06-03 20:12:4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对方需要赔偿必要的费用。保险公司认定要修的话,对方承担修理费很合理。4s店虽说最好是“换”,但如果“修”也可以的话,“换”就不是必要费用,你起诉的话,不太容易得到支持。
    追问:非常感谢您的解答。可是交警的认定书上写的,全部损失由他方承担,难道这4000不属于损失吗。4000元是车子的轮毂,保险公司说要拿出去修理,这么重要的部件我哪里敢儿戏。真气死人了。我新车不到一年,车子25万,这回修理就9万到10万。我是否可以要求车辆的折损费用。
    解答:如果对于保险公司定损有疑义,可以起诉要求法院最后认定。如果你对定损没有疑义,那么就应按照保险公司认定的,应当换而不是修,否则不属于必要费用,对方可以不支付。
  • 将上述各方作为共同被告
  • 将司机,车主,出租车公司,还有保险公司一同起诉。
  • 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 如果被车撞了,对方负事故全责但肯不赔钱的,受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在起诉时,视具体情况可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车辆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也称作汽车保险。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它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
  • 将司机,车主,出租车公司,还有保险公司一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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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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