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问题。我家中哥三个。大哥有病没了十七年了。留下个女儿。现在我父母还在。都70岁左右了。 过了几年大嫂又朝家一个男人没有走 。有生下一个女儿今年9岁。以前的房产证都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房产证不是统一换的吗 都写了自己的名字。大嫂把我父母叫到她家也把房产证改了我哥留下的女儿名字今年25岁 没有出嫁。可是大嫂住的房子还是父母盖的呢 始终没动过。我想问问她有没有抚养我父母的权利。大嫂还说我住我女儿的房子。房产证是我女儿的名字。我不管养。大嫂要是不养有没有我父母的房子。走法律。别的不说了 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6-03 08:04:2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先把问题搞清楚:

    1、你所说的房子是城镇的房子还是农村的房子?农村的房子一般是没有房产证的,只有宅其地使用证,二者性质是不同的,不能代替。

    2、房子是谁建的?有没有签过分家协议?

    3、从法律上来讲,你大骚没有赡养你父母的义务,但如果她赡养了她有权继承你父母的遗产,如果她没有赡养你父母她是没有继承权的,但你侄女也就是你哥哥的女儿可以代位继承你哥哥应该继承的份额。
    追问:您好律师 农村的房子 房子是我父母建的 没有签过分家协议 。我哥哥的女儿代位继承哥哥应该继承的份额。我问问您我侄女应该赡养她爷爷奶奶不。房子有没有我父母的 谢谢
  • 叙述太乱,如需帮助可来电或面谈详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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