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本人是从2013年2月20日在厂里上班的,劳动合同是5月十几号才签定的,试用期是三个月,而就在五月初的时候上班的时候发生了意外,管道爆炸,导致我当时就耳聋耳鸣,然后厂里负责人就把我送进了医院治疗,治疗了八天没什么效果然后厂里又来人把我接出医院,说让我回家休养,休养了大概一个礼拜左右厂里又打电话叫我去上班了,在上班期间的没几天我自知耳朵耳鸣响的厉害然后跟厂里的负责人说耳朵耳鸣向的厉害想去医院做治疗,当时答应的好好的,,第二天就变卦了,找我谈话了说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说是我试用期满了,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厂里也没什么事情了,当时发生爆炸的时候也没有叫安监局人过来看,到现在为止厂里也没有说过给我办理工伤申请鉴定,我想问我自己应该做出如何唯权利呢?还有公司都应该对我有哪些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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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伤期间公司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最后,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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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申请的,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目前公司辞退你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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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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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