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国企正式职工,2005年春节过后,公司没有通知我上班(放假前,项目经理跟职工说节后通知谁上班就来上班,没有通知上班的在家等通知。一晃今年过去了,我也没有没有接到通知,在家到岗。待岗期间公司没有给我放贷岗工资(生活费),只是按公司保险基数最低数目给上了养老保险、医保等五险。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公司这样做对吗?不对,他违反了劳动法第几条规定,我应该维护我的权益,请律师给予指点。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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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岗期间公司应该给你生活费,但是要减除掉养老保险、医保等保险你个人承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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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岗期间的生活费要有约定才行,因为天津没有地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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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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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岗期间公司应该给你生活费,但是要减除掉养老保险、医保等保险你个人承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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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