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5月帮朋友作笔贷款,借款人是让我们去做这笔贷款他小舅子。我是担保人。在农村信用社借款3万。一年期限。放款时,我和借款人都没得到一分钱。钱都叫借款人的姐夫拿走。且我不是贷款信用社本地的,信贷员是信用社主任,而且和借款人的姐夫认识,。所以这笔贷款才能下来。而且那年20我还在念书,根本没有担保能力。只听信别人的而去做了担保。现在贷款过去3年了。今年四月突然法院下了传单,说这笔贷款没还。然后我就找到借款人的姐夫,他说他现在没钱,换不上。要给我写纸条。开庭就拿着纸条去。请问,一:我不是信用社本地的,担保是不是违章了。二:那年我才20正在上学,根本没有担保能力。算不算信用社违章。三,他姐夫要写纸条,我应该怎么写。四。贷款到期都二年了,现在才通知我,请问,这没毛病么。利息都好多了。谢谢您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