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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1年买了一套二手房,是没有房产证的,但是前房主没跟我到法院公正,水电也没过户到我这里,于是有尾款我没给他,现在他把我告上法庭了。要解除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我应该怎么办,他申请这种协议有效码?急请回我。

其它综合
2013-05-15 11:27: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这种情况对方无权解除合同,反而是应当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不过你在这次二手房的购买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给自己带来了一些风险,应当尽快完善,避免以后再次发生风险,详情请来电进行咨询。
  • 房屋买卖协议当然有效,不过卖方一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合同解除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返还购房款,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 具体要看你所求的尾款数与购房总款的比例,如果未超出五分之一,一般不能解除合同。同时要仔细看看购房协议约定的内容,欢迎来电仔细。
  • 你可以反诉要求房东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 要求对方退回所收房款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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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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