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女孩,通过相亲介绍认识了一个男孩,男孩家第一次到我家时给了1万多元钱,我们相处了三年,到了订婚和结婚的时候,男方问还有什么要求,我就把我的要求提出来要求买房,贷款就可以,可男方不同意,也不再提订婚的事了,过了一段时间,又要求尽快结婚,我也告知他们了,说房子的事没解决呢,怎么结婚,结婚后住哪里呀,这时男方又不提,就这样一直拖了一年,可在最近男方家通过法院起诉我,说我不还钱,我不知道是否违反了法律,请帮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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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是彩礼的钱,对方有权要求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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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时给的是彩礼钱则需要返还,如果不是则属于一般性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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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赠与的话就不需要返还,如果是彩礼的话就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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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拒绝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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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